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西藏自治区关于水源地划分整改工作要求,拉萨市开展了一系列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,今年9月中旬完成了《拉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》编制工作,并于9月底获得了自治区政府关于建立水源地保护区的批复。
拉萨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科长德庆介绍,此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》要求进行划分。目前,拉萨市城区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(东郊)献多水厂、北郊水厂、药王山水厂、西郊水厂。
德庆告诉记者,每个月月初,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就会对各水厂的水质进行监测,分为采样和实验分析及数据汇总,每次监测大概需要10个工作日。11月初,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对以上水厂的水质进行了监测,结果表明,这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Ⅲ类标准,水质达标率为10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