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相关认识分析,新标准执行起来确有难度。此次强制实施的新标准早于2006年12月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联合颁布,2007年7月1日起实施,其中部分指标最迟实施期限为2012年7月1日。如今眼瞅着距离原定最迟实施期限40几天的时间。根据以往的经验,笔者也对执行结果甚为担忧。
新标准对于净水器企业来说是挑战也是契机。我国人口众多,水资源短缺,相比之下,我国人均拥有的水资源与发达国家相比少之又少。随着人口的增加,工业的迅猛发展,环境的日益恶劣,水资源短缺与水资源污染的矛盾正日益尖锐。目前中国城镇市政供水主要采用的传统净化消毒手段为混凝—沉淀—过滤—消毒,这种方法只能去除水中的部分有毒有害物质,杀灭部分细菌、病毒,一些肉眼看不见的有害物质,可能会隐含其间。
由于受生活和工业废水污染,中国不少地方的水源水中有机物、氨氮等污染物大幅增加,即所谓“微污染水源水”,在旧标准实施期间,肉眼看不见的有害物质相对要少得多。但现在再按这一标准执行,则显得有些滞后。而常规工艺,仅能去除20%-35%的有机物,对氨氮等物的去除效果十分有限。此外,我国自来水普遍采用氯化消毒,研究表明:经过氯化消毒的水中,三氯、四氯甲烷等致癌有害物质,已经超过300种。